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最后一天批捕!3天提审31人,127页6万余字审查报告
春节前夕,拱墅区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依然坚守在案件办理一线,加班加点。于节前最后一个工作日,按期办结一起涉及31名犯罪嫌疑人的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审查批捕案件。
经依法审查查明:2018年初,以张某某、林某某、梁某某等人为首的犯罪团伙,从外地大量购买假冒高档香烟、白酒,后在杭州市区内多家烟酒店进行销售,违法获利数额巨大。
去年12月底起,承办检察官提前介入该案,先后赴巡特警等地引导侦查涉案人员65人。今年1月16日,案件正式移送拱墅区检察院审查批捕。8个办案组共16名员额和助理兵分4路,分别前往杭州市、桐庐县、萧山区和拱墅区看守所,在短短3天内完成对全部31名报捕犯罪嫌疑人的提审工作。1月23日,案件批捕阶段审查结束,共审查案卷16本4千余页,撰写审查报告达127页6万余字。以涉嫌生产、销售伪劣产品罪依法对张某某等16名犯罪嫌疑人批准逮捕。
编辑 | 王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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